扶持条件
补助金是根据信贷协议和非循环信贷额度协议、在相关财政年度发行的固定限额信贷额度(其中规定了在相关财政年度收到的信贷的具体条款和金额,以及资金回报)提供的,以补充周转资金,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自签订贷款协议(非循环信贷额度协议,设定信贷额度的信贷额度)起一年内全额偿还贷款);
在相应财政年度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全额接收、选择和使用贷款资金;
支出贷款全额补充营运资金。
补贴是根据信贷协议和非循环信贷额度协议,在相关财政年度发行的固定限额信贷额度(其中规定了相关财政年度收到的信贷的具体条款和数额以及资金回报),用于在布良斯克州实施投资项目,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自签订贷款协议之日起5年内全额偿还贷款(非循环信贷额度协议,设定信贷额度的信贷额度);
在相应财政年度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全额选择和使用贷款资金;
支出贷款全额在布良斯克州投资项目的实施;
将借款人的投资项目纳入布良斯克州投资项目登记册,在布良斯克州经济发展部官方网站上公布;
与布良斯克州政府签订投资协议。
获得扶持政策的限制条件
补贴不提供给:
-借款人,其主要活动不是生产和销售自己的产品(商品,工程,服务);
-评估机构,审计机构,信贷机构,保险机构,投资基金,非政府养老基金,证券市场的专业参与者,证券交易所,当铺,庄家(组织)和其他金融机构;
-正在重组、清算或破产过程中的借款人;
-外国法律实体,以及俄罗斯法律实体,其授权(股份)资本的外国法律实体的份额,其注册地是俄罗斯联邦财政部批准的国家和地区名单,提供税收优惠和(或);
-根据其他监管法律行为从区域预算中获得资金的借款人;
-借款人-谁已不再作为一个个体企业家经营个体企业家。
扶持对象
- 小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大型企业
- 个体工商户
- 出口商
- 创新者(初创公司 )
- 投资者
- 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