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条件
符合2007年7月24日第209-FZ號聯邦法"關於俄羅斯聯邦中小型企業的發展"第4條確立的標準
符合優先領域的中小型企業實體的活動
補貼以2012年至2014年發生的成本提供,用於根據金融租賃(租賃)協議支付的首筆款項,金額為首筆款項的30%,但不超過50萬盧布。每個接受補貼的人
給予補貼,以根據金融租賃(租賃)協議向中小企業償還購買固定資產(建築物和汽車除外)的部分費用。
符合2007年7月24日第209-FZ號聯邦法"關於俄羅斯聯邦中小型企業的發展"第4條確立的標準
符合優先領域的中小型企業實體的活動
補貼以2012年至2014年發生的成本提供,用於根據金融租賃(租賃)協議支付的首筆款項,金額為首筆款項的30%,但不超過50萬盧布。每個接受補貼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