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所有扶持政策 奥伦堡州

向中小企業提供補貼,以償還融資租賃(租賃)協議下的部分成本

基本支持措施

給予補貼,以根據金融租賃(租賃)協議向中小企業償還購買固定資產(建築物和汽車除外)的部分費用。

扶持条件

符合2007年7月24日第209-FZ號聯邦法"關於俄羅斯聯邦中小型企業的發展"第4條確立的標準
符合優先領域的中小型企業實體的活動
補貼以2012年至2014年發生的成本提供,用於根據金融租賃(租賃)協議支付的首筆款項,金額為首筆款項的30%,但不超過50萬盧布。每個接受補貼的人

扶持类型
偿还贷款费用
扶持期限
一次有效的
地区
奥伦堡州
扶持主体
权力机关 奧倫堡地區政府
扶持对象
  • 小微企业
  • 小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大型企业
  • 个体工商户
  • 出口商
  • 创新者(初创公司 )
  • 投资者
  • 农场

限定文件

奧倫堡地區的法律,來自“以資本投資形式開展的奧倫堡地區的投資活動” (日期為2009年10月5日3119 / 712-IV-O,2011年11月15日,550 / 133-V-OZ,2011年12月15日,630 / 165-V-OZ,2012年8月24日1039 / 306-V-OZ)
http://www.orbinvest.ru/support-gov.html#part1
奧倫堡地區政府法令“關於向奧倫堡地區的中小型企業提供地區預算補貼的程序,以補償金融租賃(租賃)協議下的部分成本” (日期2012年6月26日第553-p號)
http://www.orbinvest.ru/support-gov.html#part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