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所有扶持政策 奥伦堡州

授予投資稅收抵免

基本支持措施

改變納稅義務的履行時間,使納稅人有機會減少地區稅的支付,隨後再支付貸款額和利息(為再融資利率的1/2)。

扶持条件

存在俄羅斯聯邦《稅法》第67條第1款所確定的至少一項理由
將該項目列入優先投資項目清單(奧倫堡地區政府於2012年1月23日發布的第35-p號法令(2012年8月28日第711-p號修訂)"關於在奧倫堡地區形成優先投資項目的註冊簿的程序,為此提供了國家支持措施")

執行授權機構(奧倫堡地區政府)與該組織之間的協議
提供國家支持的期限為一到五年,但不得超過投資項目的投資回收期

扶持类型
偿还贷款费用
扶持期限
一次有效的
地区
奥伦堡州
扶持主体
权力机关 奧倫堡地區政府
扶持对象
  • 小微企业
  • 小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大型企业
  • 个体工商户
  • 出口商
  • 创新者(初创公司 )
  • 投资者
  • 农场

限定文件

奧倫堡地區法律“關於以資本投資形式在奧倫堡地區的投資活動” (日期為2009年10月5日第3119 / 712-IV-OZ號,2011年11月15日,第550 / 133-V-OZ號,2011年12月15日第630 / 165-V-OZ號,2012年8月24日第1039 / 306-V-OZ號) )
http://www.orbinvest.ru/support-gov.html#part1
奧倫堡地區法律“在奧倫堡地區提供投資稅收抵免的其他理由和條件” (日期2012年3月5日編號803 / 214-V-OZ)
http://www.orbinvest.ru/support-gov.html#part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