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所有扶持政策 布良斯克州

履行投资者义务的抵押品

布良斯克州抵押基金财产的使用是为了确保在该地区领土上实施投资项目的投资实体履行金融和信贷机构贷款的义务。

扶持条件

在实施投资和创新项目时,提供布良斯克州抵押基金的对象,作为履行借款人对债权人义务的担保,是在竞争基础上进行的。

获得扶持政策的限制条件


拒绝的理由,谁打算吸引借来的资金由财产抵押基金担保的人,是:

该应用程序的要求之间的差异;

对商业计划,财务计划(预算),投资项目或该项目存在负面意见;

清算、重组或破产程序;

对以前拖欠的存在提供偿还的基础上,区域预算资金贷款信贷机构和支付各级预算和预算外资金。

布良斯克州州长决定使用抵押基金的财产作为市场价值高达2500万卢布的抵押品。

布良斯克州州长与布良斯克州杜马达成协议,决定使用抵押基金的财产作为市场价值超过2500万卢布的抵押品。
扶持类型
银行贷款担保
扶持期限
一次有效的
地区
布良斯克州
扶持主体
权力机关 布良斯克州经济发展部
扶持对象
  • 中型企业
  • 大型企业
  • 出口商
  • 创新者(初创公司 )
  • 投资者

限定文件

布良斯克州法2007年12月10日N161-Z"关于布良斯克州抵押基金"
关于打算借用布良斯克州抵押贷款基金财产安全的人士申请程序的条例,以及使用质押基金财产的付款条件(由布良斯克州政府2009年3月26日N278号法令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