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所有扶持政策 奥伦堡州

通過抵押奧倫堡地區的國有財產來確保投資者的義務

基本支持措施

通過抵押奧倫堡地區的國有財產來確保投資者的義務

扶持条件

將該項目列入優先投資項目清單(奧倫堡地區政府於2012年1月23日發布的第35-p號法令(2012年8月28日第711-p號修訂)"關於在奧倫堡地區形成優先投資項目的註冊簿的程序,為此提供了國家支持措施")
擔保至少30%的貸款協議下的義務

訂立質押協議以及質押人,債權人和借款人之間的協議
向質押人提交關於貸款協議項下義務履行情況的每月報告

扶持类型
银行贷款担保
扶持期限
一次有效的
地区
奥伦堡州
扶持主体
权力机关 奧倫堡地區政府
扶持对象
  • 小微企业
  • 小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大型企业
  • 个体工商户
  • 出口商
  • 创新者(初创公司 )
  • 投资者
  • 农场

限定文件

奧倫堡地區法律“關於以資本投資形式在奧倫堡地區的投資活動” (日期為2009年10月5日第3119 / 712-IV-OZ號,2011年11月15日,第550 / 133-V-OZ號,2011年12月15日第630 / 165-V-OZ號,2012年8月24日第1039 / 306-V-OZ號)
http://www.orbinvest.ru/support-gov.html#part1
奧倫堡地區政府決議:“批准關於製定和執行有關奧倫堡地區抵押資金提供對象的決定程序的法規” (日期2012年1月23日34-p)
http://www.orbinvest.ru/support-gov.html#part1
奧倫堡地區法“關於奧倫堡地區的抵押基金和奧倫堡地區某些立法法的修正案” (日期為2011年9月6日,N 399 / 83-V-OZ)
http://www.orbinvest.ru/support-gov.html#part1